(2022)云0181执2823号
2022-08-22 20:28:59
安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冯昌龙:
本院执行刘富强申请执行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云0181民初141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通过公告向你送达本院(2022)云0181执282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宁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联系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2号安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马丽 电话:0871-66258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