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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云0181执异46号

2025-04-16 15:18:33

 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5)云0181执异46

任云梅、何跃辉:

本院受理的宋正发与尹会友与任云梅、何跃辉执行异议一案,异议人宋正发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中止在(2023)云0181执1947号案件中对安宁市温泉街道办事处龙山珍泉小区6幢1单元201号房屋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因无法联系到你,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人的执行异议申请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宁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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