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云0181执异46号
2025-04-16 15:18:33
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5)云0181执异46号
任云梅、何跃辉:
本院受理的宋正发与尹会友与任云梅、何跃辉执行异议一案,异议人宋正发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中止在(2023)云0181执1947号案件中对安宁市温泉街道办事处龙山珍泉小区6幢1单元201号房屋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因无法联系到你,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人的执行异议申请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宁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联系地址:安宁市金晖路2号
联系电话:周子光 电话:0871-6603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