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云0181执异53号
2025-04-16 17:22:41
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5)云0181执异53号
袁野、刘娜娜、云南捷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袁野、刘娜娜与铜陵市金洲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捷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异议人铜陵市金洲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追加袁野、刘娜娜为(2025)云0181执76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因无法联系到你,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人的执行异议申请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宁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联系地址:安宁市金晖路2号
联系电话:周子光 电话:0871-66034245